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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Sao

北辰中学的一起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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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10:3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当年打球不小心把我同学的眉骨给打破了,还是我班主任带着出去弄的 我都没出去
发表于 2012-7-11 15:5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啃妈的北辰
发表于 2012-7-11 20:2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钱朋林 发表于 2012-7-10 23:29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39条规定,当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等教育机构生活、学习期间身体受到伤 ...

分析得非常正确!陆良所有学校都应该加强管理,制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表于 2012-7-11 20:26:44 | 显示全部楼层
☆狼的诱惑☆ 发表于 2012-7-11 01:08
坑爹的北辰

北辰管理在陆良还是很不错的,出现这种事故暴露陆良所有学校管理存在漏洞。
发表于 2012-7-12 00: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7-12 09:5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这什么学校啊
发表于 2012-7-12 11:0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分不清谁是谁非
发表于 2012-7-12 12:3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钱朋林 发表于 2012-7-10 23:29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39条规定,当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等教育机构生活、学习期间身体受到伤 ...

你是律师?
发表于 2012-7-12 14:25:06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天涯 发表于 2012-7-11 20:24
分析得非常正确!陆良所有学校都应该加强管理,制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都说了你就一法盲  就这点破事 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连“突发事件”的定义都没搞懂    又是坑爹坑妈的瞎嚷嚷      
发表于 2012-7-12 14:27:43 | 显示全部楼层
fiber 发表于 2012-7-12 14:25
都说了你就一法盲  就这点破事 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连“突发事件”的定义都没搞懂    又是坑爹坑妈的 ...

懒得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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