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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位无人性的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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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17:4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像阳光一样灿烂 发表于 2013-10-10 17:42
给我把剪刀

我给你n把剪子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17:4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风,云 发表于 2013-10-10 17:42
大大滴坏人,禽兽

畜生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17:4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恋恋旧日好时光 发表于 2013-10-10 17:40
好久不见你

你来我这撒,,哈哈
发表于 2013-10-10 17:53: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美不萌又怎样 发表于 2013-10-10 17:47
你来我这撒,,哈哈

放假回去一定去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17:5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恋恋旧日好时光 发表于 2013-10-10 17:53
放假回去一定去

恩恩
发表于 2013-10-10 22:38: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美不萌又怎样 发表于 2013-10-10 17:37
可以,你去吧我支持你

嗯好··········
发表于 2013-10-10 23: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美不萌又怎样 发表于 2013-10-10 17:43
可不是吗。简直不是人

我们一起鄙视他。到死
发表于 2013-10-11 08:41: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美不萌又怎样 发表于 2013-10-10 17:45
养男孩也未必

至少这方面是比较少点! 我出去我妈说不管干什么,只要不沾毒,不去搞传销,挣不挣钱都没关系!!
发表于 2013-10-11 08:4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了他
发表于 2013-10-11 16:3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道德已经不足以制约和教育人的时候,那么刑法就应该起到作用,加重刑法也可以对那些有歹心的人一定的制约性和威慑力,当他们想犯罪的时候也会有顾虑!
而且应当犯罪了就是犯罪了,即便是犯罪后主动交代也应该有严重的惩罚,更不能因为他是官员就轻判!
就不能惯时对些禽兽不如的畜生的狗毛病!
各种极其残忍,侮辱的刑法用在这种东西身上都不足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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