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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陆良潮人乞丐PK网络潮人乞丐》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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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7 18: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了这个帖子后,我觉得楼主太不该了

这样的一个名利双收的事,你竟然让给了别人

虽然不认识你,但是文如其人,想必楼主的爹,也比那个潮人差不到那里去

你何不把自己的的爹照下来放到网上,又可以成名

更重要的是能省下那五块钱,可以去买点药来吃

这不能不说是你的一个失误

但是你这种毫不利已,专门利人的精神值得同情
发表于 2010-3-7 21: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强了~~~~~~~~~顶你下
发表于 2010-3-8 06: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哟,我哥,遭打击咯!

发嘛!哈哈!
发表于 2010-3-8 10: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所谓,随便你怎么想,!
发表于 2010-3-8 11:0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发贴就是博人一笑,!
虽然很不该,但是发了,没办法,!
只能说是我的错.我的错.!
发表于 2010-3-8 16: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大家多多发言
发表于 2010-3-11 13:3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赞同楼主的看法哈哈
发表于 2010-3-13 08:2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陆良论坛发帖的宗旨:五讲四美三热爱,任何背离社会道德、没有公德心的论调,千万不要发上来,毕竟陆良社会目前还处于一个讲究传统道德观的美好社会,也是这个国家所宣扬的主流社会思想。
发表于 2010-4-13 05:4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我也觉得不应该。
发表于 2010-4-22 22: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发贴就是博人一笑,!
虽然很不该,但是发了,没办法,!
只能说是我的错.我的错.!
咱,微 笑、 发表于 2010-3-8 11:01



    你自己觉得这很好笑吗?很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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