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881|回复: 18

山地车的档位选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9-23 12:4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7.jpg
档位选择:
低速比适用于一般速度和踏频训练,也是新手必选配比,高速比适用于下坡和高速骑行,否则腿关节有可能受损。
1.一般情况下都是2--5,6,7的组合,前面的牙盘都用2挡,后面的飞轮用5、6、7(不要用最大档)。
这里的“一般情况”指:起步,一般骑行,适用速度25-30的骑行;
2. 如遇上坡,飞轮减档即可,视坡度大小,变为2--4、3、2的组合;
3. 如平坦公路上拉高速,则先升后面的飞轮,达到2--7、8、9的组合,这时速度一般可达30-35,如要更快的竞技,则再加前面的牙盘,达到3--7、8、9的最高组合!此时在踏频一定的情况下,速度达到最快,一般35-50都能达到。此时若要减速,则应先减飞轮,到3--8、7、6;再减牙盘,到2--7、6。
4. 牙盘的1档(最小盘)一般对1--4、3、2,坡度特别大时1--2、1,一般很少使用。


注意:提倡2--5,6,7的常用组合,是有好处的。
       一是减轻飞轮的负担,要知道,不正当的操作会影响自行车传动系统的使用寿命, 经常使用大输出比的组合,如3--8、9的组合,会使最小的飞轮和最大的牙盘加快磨损,到时候没玩多久就让你换飞轮,你就后悔了,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腿关节有可能受损。

       二是减轻起步时的阻力。方便,更快,更轻松的起步。
       三是保护你的膝盖!长期只用3--8、9的组合,会使膝关节长时间处于紧张、发力状态,这样配比你的腿关节很容易受损!不可不重视。
       其实,山地车设计那么多档位的目的,就是让你根据不同的路况和体能选择最合适的档位。山地车本来就不是单纯设计来比赛速度的!如果要比谁骑的快,那就不用山地车了,骑公路车会得到更高的速度。但公路车对坡道,山地的适应性就完全不是一个档次了。你看环法有几个骑山地车的?但越野谁又用公路车呢?所以,不同的车,本来就是设计适用不同的用途。不懂得正确变档,是个费车,费力,费时,不讨好的过程。。很多时候看见一些装骚学生车,等完红灯,仍然用最大的传输比,甚至需要站起来登踏自行车,很酷吗?——只觉得很傻。完全不懂山地车的真谛。 那样起步,只会更费车,损伤膝盖,同时起步慢,时间长,降低道路安全性。。

       真正熟练的山地车选手,会很熟练的根据路况变换档位。道路平坦,速度快起来了就要升档;路况复杂,速度慢,甚至需要停下来重新起步时,就需要提前减档。等完红灯,仍然能很轻松的起步,加速,这才是最正确最安全最省力的做法。。。变档可以很频繁很熟练,熟练的选手甚至每2秒钟就改变一下档位。这就需要你长时间练习了。

       真正的山地车运动员通常不是去追求一时的速度,而是努力保持自己的踏频,无论何种路况,通过变档,使自己的踏频始终保持在每分钟90次左右最好,以能在不觉得太累和不觉得太轻松的的基础上用某个档位正好实现这个频率就是变速系统的最优使用效果!以这样的最佳状态,最舒服的踏频,才能顺利完成长距离数百公里的骑行。

       有人说“感觉2--7不是特别快”,现在应该明白,2--7本来就不是最快的输出组合,因为这个档位就是设计用于普通道路/中等速度骑行的。也是最省力,磨损最小的档位。如果你要追求速度,请在合适的道路情况下,在体力和速度都拉到30-35的时候,使用3--8的档位(持续时间不要太长,可慢慢练习加长)。

最后提醒大家速度的快慢最主要还是你的踏频来决定。
78.jpg

发表于 2012-9-23 22:3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9-24 10: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啊,学习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9-24 10: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CX036 发表于 2012-9-24 10:17
好啊,学习了!

共同学习。
发表于 2012-9-24 11:3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9-24 13: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_1898040577205556428_4:}
发表于 2012-9-24 13: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照片给是莲花田?
 楼主| 发表于 2012-9-24 14: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光 发表于 2012-9-24 13:16
照片给是莲花田?

是呢。
发表于 2012-9-24 20: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骑过所谓的山地车,不晓得啥感觉!
发表于 2012-9-24 20:3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陆良网 ( 豫ICP备08002571号 )

法律顾问

GMT+8, 2024-5-9 05:23 , Processed in 0.048254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中国 © 陆良网 2008-2023|关于陆论

运营机构:陆论工作室|站务QQ:450043295

Powered by Discuz!|滇网安备53032203502002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