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986|回复: 7

我受够了!!!不差钱的别进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2-1 15:5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江水平 于 2016-12-1 16:52 编辑

我受够了.jpg

还记得安东尼罗宾说过一句话:“一个人的改变从受够了开始”。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想起这句话,既然想到了,也就去翻了一下半年前的学习笔记,没想到还真找到了我当时写的受够了的语句,分享给大家作为勉励,如果你也有跟我当时同样的困惑,请跟随我一起改变你自己,否则痛苦会一直跟随你的一生的!

具体内容如下(未做美化处理,当时随手写的):

1、我受够了三年以来没有钱的日子!

2、我受够了父母因为儿子没有钱,年满60了还养着三十多只羊,同时还要养蚕和耕种一亩多稻田!

3、我受够了儿子在我面前说要买玩具或去游乐场玩耍,而我包里没几个钱可以让他高高兴兴地玩一回,只能遗憾地跟他说,爸爸现在没有多余的钱,下一次吧!

4、我受够了,因为开公司,投资生意失败,把前几年置下的房产卖掉,租住在一个快要倒闭的小套间里,侄儿来了都口不遮掩地说舅舅家脏兮兮的!

5、我受够了,过年的时候别人身揣几千上万的钱回家,而我因还账身上几百都没有,酸溜溜地回家,年货都需要爸妈提前备好,我受够了自己这个寒酸样。

6、我受够了,因为没有钱,夫妻经常为钱而吵架,十天半个月的分居而过,不坑一声,差一点就离婚了!

7、我受够了贫贱夫妻百事哀这一个结果,我真的受够了!

8、我受够了因为自己的能力不足,每天为柴米油盐醋和还账而揪心!

9、我受够了因为自己赚的钱不够多,整个家庭过的很苦B,快三四年了没主动提起过为爱人添一件新的衣物!

10、我受够了,因为自己很穷,老家比我小很多的侄儿辈都把房子盖起来了,可我老爸老妈还住着和我同龄,差不多快四十年的老房子,做儿子的不孝顺啊!

11、我受够了因欠债被别人不断追债的日子!

12、我受够了生活中还需要父母,妹子接济,过着啃老的日子!

13、我受够了被别人瞧不起,六年的老同学借2000元钱都担心我还不上,借找我办理10万分红险的时机扣去这2000元!

14、我受够了在亲戚朋友们面前抬不起头来,虽嘴上常跟他们说哪里跌倒哪里爬起来,几年过去了,好像也没能力没方法改变,我真的受够了!

15、我受够了梦想很大,梦想实现机会渺茫现实很残酷的日子!

16、我真的痛苦极了,我受够了我现在的日子!

以上是半年前写给自己的,当时写下这些把自己都弄的哭了,原来我这么多年痛苦事这么多。

半年多前,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日收入早已经过万的南京江水平装修队的负责人江水平,他带我走进了互联网装修这个圈子。

看准机会,认准人后我毫不犹豫在背负十几万债务的情况下花2万加盟了曲靖市场,成为了江水平商学院的一分子。

而如今,半年多过去了,我不敢说我买房买车,也不敢说所有的债务全部还清(还剩下几万的债务),但我真真地学到了赚钱的能力,尤其是跟随江水平走进冯晓强的课堂后,我目前月收入1.5万左右。

我相信自己只要具备这个能力,明年赚个三五十万完全不是问题,赚到钱先把老家的房子盖一盖,呵呵,还是小民思想一个,没办法啊!

如果你有同样的问题和困惑,欢迎你加我W/X510620209为好友,经常唠唠嗑,对大家也许都有好处!!!

发表于 2016-12-1 16: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搞了半天原来是做广告的

点评

写给想改变的人看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2-1 16:1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 16: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做装修的,这几个月一个月平均做个两三家,这点收入是有的,毛收入哦,发文章吗,总要带点软广告,但广告以为不太浓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 16: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了鹿由器i 发表于 2016-12-1 16:10
搞了半天原来是做广告的

写给想改变的人看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1 17: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装修公司在哪里,有机会来找你坐坐,聊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2 15:48:07 【手机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好的受够了!顶起!太现实啦!说的就是我的世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1 16: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受够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1 16: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兄弟,写的太好了,现在的社会能忽悠的人就能赚大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陆良网 ( 豫ICP备08002571号 )

法律顾问

GMT+8, 2024-4-28 20:24 , Processed in 0.055202 second(s), 26 queries , Gzip On.

中国 © 陆良网 2008-2023|关于陆论

运营机构:陆论工作室|站务QQ:450043295

Powered by Discuz!|滇网安备53032203502002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