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911|回复: 6

[转帖]跟歧视无关 远离这些车能减少90%的事故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5-27 16: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文为车早茶原创文章,作者陈清,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

    事实上,“女司机”并非是马路上最可怕的一类人,最可怕的反而是毫无交通意识的“老司机”。所以说,即使你达到一定的驾龄,也不要随便说自己是老司机;尽管驾龄够格,而“车品”不达标,也是一个不称职的老司机。今天,茶哥跟大家唠叨的是比较容易发生事故,或者说发生交通事故后“成本”较大的十类车。

    1.夺命收割机:大货车

   

    茶哥不是“歧视”大货车司机,相反觉得他们养家糊口也是蛮辛苦的。事实证明,小车与大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最重的无疑是小车司机,现实给我们的教训实在太多、太惨烈了。我们如何避让大货车呢?很简单,如果在高速遇到大货车,不是超车,就是让车,千万不能长时间尾随或者被大货车尾随;在市区行驶留意有没有大货车尾随我们,如果有,一定要到红灯路口前提前压低双方车速,防止大货刹车不及时而导致追尾。

    2.城市“苍蝇屎”:空驶出租车

   

    除了大货车司机,其实开出租车的师傅也挺辛苦,整天都不能按点吃饭,也有很多职业病,而且赚的钱也不多。很多司机为了多拉几个客,都会像“拼命三郎”那样开车。为什么说空驶出租车可怕,因为空驶出租车为了抢客,发现客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急刹车、甚至连转向灯不打就变道,这样很容易发生追尾,或者刮蹭事故,有车一族应该深有体会吧。

    3.霸王硬上弓:公交车

   

    能开公交车的司机,其驾驶技术、经验无疑是最丰富的,在道路上也是最会“占小便宜”的。一般的小车想跟它争道,简直是不可能。

    4.最怕被打扰:车队

   

    最为常见的车队莫过于结婚车队,试驾/自驾游车队,茶哥恰好都当过这些车队成员,所以有深刻体会。无论是什么车队,最怕的就是社会车辆突如其来的“打扰”;这种“不识趣”的打扰往往会激怒车队司机,这时就很容易来争抢车道。茶哥还是那一句,如果你没有特别急的要事,能让就让给车队吧。

    5.别欺人善:外地车

   

    从外地过来的司机一般都是经过长途驾驶,而且对当地道路规划不了解的人,所以他们会带有些许疲劳,或者迷茫。如果在繁华闹市见到外地车,也别肆意超别人的车,谁知道他怕错过某个路口,而突然变道或者急刹车呢?

    6.自我毁灭:醉驾车

   

    一般来说,我们很难判别道路哪辆车是醉驾车,茶哥想说的是自己要做到酒后不开车,或者不要让酒后的朋友开车。别以为自己控制力有多强,你拿个铁锤敲一下自己膝盖,看能不能控制腿不踢起来?

    7.谁是大爷:斗气车

   

    “斗气车”最容易辨别的啦,你看谁不顺眼或者谁看你不顺眼,就开车别你(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就是典型案例)。如果“战斗力”不如别人,就别逞强了,还是乖乖让步,不吃这眼前亏。

    8.新手无罪:新手开的车

   

    对于新手来说,刚刚上路肯定是很是紧张的;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一碰到前面有行人或者是其他的车子的话,很有可能就会紧张了,一紧张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失误。每个老司机曾经都是菜鸟,所以说新手无罪,别用有色眼镜去看他们,多点宽容吧。

    9.别碰我:电瓶车

   

    电动车作为一种新型的交通工具,受到不少市民的青睐。但从现实情况看,电动车车已成为新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部分市民无视交通法规,逆向行驶、占道行驶、闯红灯成了家常便饭。如果汽车与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汽车司机附带的责任也会较大,所以开车遇到电瓶车多的路段,看到绿灯也不要开得太快。

    10.赔不起:豪车

   

    如果遇到豪车,首先掂量一下自己买了保险没?最高赔付金额多少?这不是夸张,而是一种好习惯。

    买车用车不想被忽悠
发表于 2016-5-27 18:5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理有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5-27 20:59:1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的善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4 00:0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4 00:0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喜欢第1 夺命收割机  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8 10: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赞赞赞赞
赞赞赞赞
赞赞赞赞
赞赞赞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8 10:41:16 | 显示全部楼层
赞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陆良网 ( 豫ICP备08002571号 )

法律顾问

GMT+8, 2024-5-4 20:11 , Processed in 0.054075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中国 © 陆良网 2008-2023|关于陆论

运营机构:陆论工作室|站务QQ:450043295

Powered by Discuz!|滇网安备53032203502002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