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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钱朋林

[草根爆料] 陆良首例“见义勇为人受害责任纠纷”今天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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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4 11: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人可恨啊,你应该有一个真诚的谢意,同时,国家和公益应该对这种见义勇为的人给以奖励和补助,这样被救助人也就敢以去承担这个谢意,双方利益得到最大保障,让见义勇为的人敢见义勇为,让被救助的人敢谢,社会风气也就好了。
发表于 2012-5-24 11: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里我们应该问问政府他们的职责去哪里了,一边要人们见义勇为,又不为见义勇为者的损伤负责。造成被救助人谢不起,也就只好拿不要脸来了,反过来也就伤了人们的公理良心,社会风气败坏,最后伤害的还是我们每一个人。
发表于 2012-5-24 11:5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正义得不到保障,邪恶战胜了正义。邪恶暗自笑了,良心哭了。
发表于 2012-5-24 12:3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钱朋林 发表于 2012-5-23 22:23
他现在正在申请见义勇为奖励,估计年底评审会下来,但这样的救助对于他的家庭也许是杯水车薪。

对于受 ...


本案中受益人的这种良心的泯灭和道德的沦丧,若没有法律的约束和制裁,只能使犯罪分子更加肆无忌惮和猖狂。也为见义勇为和将是见义勇为者感到不平。

同样支持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12-5-24 22:4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怀旧新裤子 发表于 2012-5-23 22:52
关键还是见义勇为的相关法律缺失。国家应该保障见义勇为者的相关医疗费等费用。应该呼吁建立相关 ...

以目前的立法环境和经济基础来看,要想出台相关法律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医疗费用,不太现实,但国内较发达地区具备这个条件,可惜政府少有作为。
 楼主| 发表于 2012-5-24 22:48:09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天涯 发表于 2012-5-23 23:14
见义勇为是一个公民最基本的义务!顶起。

见义勇为并非公民的义务,如负义务则是履行法定职责,不能称之为见义勇为。
 楼主| 发表于 2012-5-24 22: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闲情偶寄 发表于 2012-5-23 23:23
也不列入百庭百案公开庭审一下

很可惜,法院并没重视此案的审理,否则这将是很有教育意义的案例。
 楼主| 发表于 2012-5-24 22:5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放肆 发表于 2012-5-24 10:58
被搭救的母女他们良心何在?晚上能睡的安稳?
人性啊

她们不会做人,而她们的下一代又将如何做人!!!
 楼主| 发表于 2012-5-24 22:55:15 | 显示全部楼层
851189698 发表于 2012-5-24 11:44
在这里我们应该问问政府他们的职责去哪里了,一边要人们见义勇为,又不为见义勇为者的损伤负责。造成被救助 ...

见义勇为一直深得政府提倡和鼓励,但也只停留在道德层面,因此,政府所能做的有限,原因在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机制。
发表于 2012-5-24 23: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钱朋林 发表于 2012-5-23 22:12
这恰好反映了一个社会现象,被救的人冷漠,为了避免某些方面的利益受损,宁愿和昔日搭救的恩人反目成仇。

唉   换句话说  她也是受害者  罪犯现在逍遥法外  得不到法律的制裁  而让见义勇为的受害

者 收到肉体  精神和经济上的损失  也是她们不愿意看到的   内心里  我愿意相信她们是感

激见义勇为者的   因为人心向善啊   目前只有尽快抓到罪犯绳之以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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