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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旧房交接和新房选择的实施办法
西门片区旧城改造,在广大业主朋友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下,现已进入交旧房、选新房的工作阶
段。为了积极有序的开展好此项工作,根据《陆良县西门片区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和已签
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约定,制定本办法。
一、旧房交接
1、交房期限:据反映,鉴于市场原因,部份业主正在抓紧联系,租赁过渡房,要求适当调整
交房时间。为了在选新房的先后上体现公平原则,现将交房期限顺延为2011年4月6日至 4月30日。
在此之前,旧改办不提前接受交房。
2、业主应按合同约定,自行结清水、电、气、通讯、光纤收视等费用,腾空房屋,自觉维护
相关设施设备。
3、业主携带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本人身份证和房屋钥匙,到旧改办办理交房手续。
4、旧改办工作人员经对业主身份及相关事项确认后,会同业主现场验房,具备交房条件的,
带领业主回旧改办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5、进行合同初结算,旧改办向业主出具初结算单,以此作为费用发放的依据。
6、旧改办向业主出具《收房确认单》,以此作为确定过渡期起始日和生成选房序号的重要依
据。
7、已签约的全部业主,在规定的期限(2011年 4月6日 至 4月30日)内实现全部交房,即可
兑现每户2平方米的集体签约奖。
二、费用发放
1、在规定期限内(2011年4月6日至 4月30日)交房,业主享受的各项奖励、优惠和补贴,
旧改办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业主出具《初结算单》。
2、超过规定期限(2011年4 月30日后)交房,业主享受的各项奖励、优惠和补贴的总金额,
则应按合同约定每延误一天交房,扣减5% 结算,生效凭证为旧改办向业主出具的《初结算单》。
3、旧房交接一户,费用办理一户。业主凭《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初结算单》、《收房确
认单》和本人身份证领取银行卡。
三、选择新房
1、选房时间:2011年 月 日至 月 日
2、选房地点:旧改办4楼
3、选房办法
(1)根据《陆良县西门片区旧城改造安置住房选房办法》的规定,旧改办将按每一户签约的时
间先后,交房的时间先后,排列出各自的序号,采取加权平均法,即两个序号相加除以2的得数,就
是每一户业主的选房序号。
(2) 月 日,在旧改办现场张榜公布各位业主的选房序号和选房的时间安排。
(3)2011年 月 日至 月 日( 天),按照选房序号和时间安排,请业主严格按照合同约
定的户型、面积、套数选定新房。
(4)旧改办向业主出具《安置住房确认单》,载明业主所选新房的幢号、单元、楼层、房号。
(5)选房现场将公示已选房源和备选房源。
(6)业主选房应携带《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交房确认单》和本人身份证。
四、工程太阳能
为了尽量缩短业主过渡期限,实现早交旧房、早日开工,早日还房,业主在规定期限内(2011年
4月6日至 4月30日)交付旧房的,其选择的安置住房免收工程太阳能配套费。
五、新房建设
严格按照规划技术要求和政府目标时限,年内开工,开工后18个月内,优质、高效地完成工程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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