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愛伱ˇ 发表于 2013-9-16 11: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中国人都是医生,中国人不需要医疗机构的存在。
其实想想楼主说的也对,红十字会炫富、医生素质等值得我们深思,如果没有碰瓷,没有医闹,每一个人都愿意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法律可以保护帮助别人的人,那么就会减少事故逃逸,就会正常解决医疗纠纷,就不需要募捐组织。
冬天的牵牛 发表于 2013-9-15 15: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首先站在一个中立的位置用客观的态度来说吧!我们不会说无故的去说一个医院,去怪一个医生!我也看过病 ...
朋友,逼出真相了,你再看看吧。
开门, 查水表。
强盗逻辑啊,什么社会。
发生医疗纠纷一个途径是可以协商解决,另一个途径是可以医学鉴定,向 法院起诉,不是一些强盗思维和行为可以解决问题的,大家看看够不够成医闹,是不是在警察和消防中队面前以及法律面前明目张胆的敲诈勒索?(以不构成违法的“死”或“自杀”威胁索要80万也是敲诈勒索,而且是巨额的敲诈勒索。)能不能形成不好的舆论?是谁才是恶霸?谁是弱势?法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