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盾 发表于 2014-1-17 00:45
这事应向劳动部门反映情况,有一个监察队,就是专门负责这类事。就这样轻生也解决不问题,反而给家庭带来痛 ...
这样的事,你信不信,反正大伙是不信,除非是焦点访谈么,还稍微有点用
zgx540612 发表于 2014-1-17 14:49
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 ...
法律这个东西,不是全部都管用,他有走法律途径的钱,还用自杀么?
zgx540612 发表于 2014-1-17 18:48
以前是,现在恐怕不是吧?
不是?现在在网上发个贴,都有可能犯法,
维权···!
伤心啊!网上那些发钱的“土豪”们,要是纸厂发点零头,我想就可以挽救一个人的生命,同时也挽救了一家人的幸福啊!希望我们的政府不要一味的GDP,还是老百姓的幸福生活最重要!{:cry:}
当官不为名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妈了个吧子------愤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妈了个吧子------愤
他家4个人不假,申请的是城市低保,不是农村低保,不可能农村户口的人也来享受城市低保,那不是乱套了!
群众的收入解决不了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确实无奈。同情
这社会,我都想去死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