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绝对的造谣
懦夫一个
遇女心惊 发表于 2014-1-17 09:18
作为一个男人,只能说心理承受力太差
有这种感觉。。。。。。。。。。。。。。。。。。。。
{:tongue:}咋个这么想不开了.
红心小巴巴 发表于 2014-1-17 16:46
造谣,绝对的造谣
怎么可能啊!不信你自己来银河小区看。
zgx540612 发表于 2014-1-17 14:49
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 ...
法律意识淡薄不是关键,关键是陆良这种现状,上访都要被抓
这个冬天有点冷
听说这个厂资金链断了,资不抵债,估计要两个亿才能把厂救得活!
还是让他倒闭吧,害人啦,大家死心别跟着,让那些蛀虫不在吸血
我也想自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