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支持政府依法进行旧城改造,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合理赔偿,反对漫天要价!
看看
我妈去听了。群众代表 {:3:}
哈哈哈,拆除一个“旧世界”,建设一个“新中国”-------支持!!!!!
破旧立新,支持~
1114132848 发表于 2013-5-15 22: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合理赔偿,钉子户其实是弱势群体,他们拿什么漫天要价,只是有些人要把本属于他们的利益剥夺,为了混淆视 ...
难道补偿是两个标准?
如果是两个标准,我支持钉子户钉到底。
如果是一个,就要为在外漂泊了两年租房住的群众伤心了
一生平安 发表于 2013-5-14 12: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了24楼的回复。哈哈!不要生气,请问那房子的土地是你家的吗?政府啥时候把土地权出让给你家。典型的小产 ...
就是跟天斗。。。顺大势,走大桥,独木桥不错难。。。
根据15号后,咨询了下,这次城建局组织的听证会由于律师的加入辩论,两个字违法,不符合我国的相关法规。无法实施,暂时没强拆这会事。
到底折不折
本帖最后由 独孤一秋 于 2013-5-17 16:37 编辑
到底拆还是不拆了,赶紧拆了吧,就是吃亏也拆了,谁叫我们不是人民公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