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之初 发表于 2012-5-28 10:47:39

市文明办死哪里了,为什么他们不出来帮助一下受害人!还有政府相关单位,白拿我们纳税人的钱了,社会需要正气,更需要打着“为人民服务”的旗号的所有人“假装”站出来去帮助一下这位见义勇为者,哪怕你们出一块钱也比我们普通百姓出1千元更有社会宣导意义,因为你们口中掌握着社会主流舆论。。。。。。

蔷薇 发表于 2012-5-29 09:50:07

向我们的英雄致敬 鄙视那些惹事怕事的FC!

欣然 发表于 2012-6-5 14:29:52

钱朋林 发表于 2012-5-22 20: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庭审中,被救被告母女俩杨某、张某,声称我们没主动要求他(刘克强)搭救,是他自己要去追那小偷被杀伤的, ...

世界上竟然有这样的人,让他死了算了,干吗白活功夫把它救活,一点感恩的心都没有,哎,麻木啊

人民的罪人 发表于 2012-6-6 03:15:44

什么世道啊 在这样下去 政府应该给以鼓励和帮助

宁静致远 发表于 2012-6-6 08:43:04

正义不灭!

七 年 发表于 2012-6-11 23:50:54

当事人!很让人感到寒心

╄→大叔ωǒ 发表于 2012-6-13 18:04:02

用我们的行动谴责那些不能称之为人的受益人,用我们的呼声批斗那个名叫畜生的犯罪分子!{:cry:}

天堂浪子 发表于 2012-6-21 21:31:35

唉,不是人

lang博 发表于 2012-7-5 11:15:07

这就是小偷猖狂的原因

随风云 发表于 2012-7-11 22:51:22

好像曲靖市政府有一个见义勇为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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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陆良首例“见义勇为人受害责任纠纷”今天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