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鼎 发表于 2015-6-11 19:53:42

滑天下之大稽!淘宝这么多卖假货的,按这个逻辑马云接到的律师函估计要用火车拉,懂不懂互联网法规?说了有板有眼的,如果觉得谁黑医院就应该找谁。

蒓 白 发表于 2015-6-11 20:19:08

我只能呵呵了

马甲之王 发表于 2015-6-11 20:20:28

论坛不是你家的,你申明一下就不可以评论和更贴吗,作为一个律师你不知道言论自由吗?
请你拿出相关法律依据,否则不要在这里无的放矢!!!

天山通劳 发表于 2015-6-11 20:52:55

无风不起浪,有因必有果!你怎么不去调查这种黑医院呢?什么叫言论自由?动不动就一篇律师函···搞的那么非正式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别那么昧着良心的做人!

撒旦 发表于 2015-6-11 21:25:19

zgx540612 发表于 2015-6-11 21:17
欢迎这样的官司大战:看来,《陆良论坛》和“培芳医院”要出名了!原因很简单:做为一自由媒体,任意公民都 ...

欢迎媒体大神对此事关注!!!

argery 发表于 2015-6-11 21:42:27

医院早死了,当时怎么不出来辩解,现在来吓唬谁{:sweat:}

问鼎 发表于 2015-6-11 21:42:33

zgx540612 发表于 2015-6-11 21:17
欢迎这样的官司大战:看来,《陆良论坛》和“培芳医院”要出名了!原因很简单:做为一自由媒体,任意公民都 ...

这次得顶你!作为法官的家长,终于来了一次一针见血,见血封喉的评论。比起以往,不选边站队,折中的评论。这次绝对好样的!我们要坚决捍卫我们的精神家园.

墨斗 发表于 2015-6-11 22:35:59

默默看着 发表于 2015-6-11 21:51
么么三三,传说中的律师函就是这样通知的啊,我擦。学习了。膜拜

第一次见到烈士喊,吓着我了,签字盖章样也没得。

大卫.沧浪 发表于 2015-6-11 22:41:12

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支持正能量。

一世随缘 发表于 2015-6-11 22:42:17

问鼎 发表于 2015-6-11 19:53
滑天下之大稽!淘宝这么多卖假货的,按这个逻辑马云接到的律师函估计要用火车拉,懂不懂互联网法规?说了有 ...

说得好,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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