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擦嘞,我就在罗平啊,没听说过这档子事啊。
枪啊 ! 是个双刃剑用在谁手里?
亦正亦邪 发表于 2014-6-1 11:36
这个是都市时报的新闻,多了鸣枪告警的情节了,而且是第四枪才打死人的,这样就不是走火而是合法开枪了。
合法不合法、自由王法,动不动就用刀来处理问题。你觉得是应该的吗?这样发展下去还得了。如果你是警察你说呢!该怎么办。
电力公司是最大的黑恶势力,都是定点高价强卖电力配套用器,还美其名曰:“合格产品”。如果这样的话买任何药品都应该去医院了吗,医院的药品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