桔梗
发表于 2014-2-28 14:37:26
这种事情也是法治观念淡薄的明显表现,无知者无畏!
遇女心惊
发表于 2014-3-1 11:00:19
戾气太重,大家相互让一步,这后面的事哪会发生
一群人的孤单
发表于 2014-3-2 12:45:50
生命无价,法律无情。
路人A
发表于 2014-3-2 12:48:45
法律不会冤枉好人,也不会放过坏人。
路漫漫
发表于 2014-3-2 12:53:28
冲动要为此付出惨痛代价,不值啊。
独上兰舟
发表于 2014-3-2 12:59:37
活着着的人要好好活着,避免悲剧重演。
牵挂
发表于 2014-3-3 22:39:19
遇到事还是要走正道,尽管有时会很慢!
nxsh
发表于 2014-3-3 23:35:56
花卫军
发表于 2014-3-5 01:20:49
{:shocked:}真的不应该
scb123
发表于 2014-3-5 11:25:29
造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