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作案工具~~这种人留不得!!祸害啊~!!!
mltck 发表于 2013-8-16 15: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判处没收作案工具。
准凑!
畜生。。。。。。。。。。。。。。
这么小都不放过,按法律还判不了死刑,你妹的
狗日的!还是人吗?小姑娘啊!不会去找站街的噶
尼玛的 禽兽啊 怎么下得去手凌迟吧!
丫的就一禽兽 阉了吧
如果司法部门调查属实,严惩不贷杀,杀,杀........
更愣绊倒 发表于 2013-8-15 00: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陆良又该出名了
陆良一直很出名、“干旱而出名”
尼玛陆良哪哈出的这种败类垃圾 早该杀他 腌他 三百万次啦 那份孙子也就不是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