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发动群众斗群众,制造矛盾,分割瓦解,各个击破,老掉牙的招数,却百试不爽的毒招!!!
本帖最后由 迦南望爱 于 2013-6-25 09:10 编辑
走天涯 发表于 2013-6-24 10:50 http://www.luliang.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不太清楚!大部分陆良人都支持老城区改造,从网上也反应了这一点。假如陆良老城区不改造,把陆良一中 ...
是呀,发展是应该支持的,但政府也应该处理得合理。
正如有个老太太家有10多个平方米的店铺,她说少了8个亿冒想拆我的房子,到头来还是拆了。
又一个拆迁家人说:你看看市场上黄金价是多少,我家的每个砖头的价值就值多少,如今还是拆了。
房屋是人家的,叫人家拆,说点这些话也应该理解。
拆了这么多了,到头来一定是全部拆的,但分着个时间,只是期待能早日看到新陆良城市!
东海龙王 发表于 2013-6-22 09: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位专家为民做主太好了,
但他说了牵扯到公共利益的征收。
我知道马街修中马大道时,有几户钉子户不拆 ...
你又了解开发商多少?
连个最起码的沙盘,都没做出来!!!!
安置拆迁户的户型图也没出来!!!!
只说8幢楼房就把540多户居民安置了!到时安置得不满意,又怎样,是忍气吞声还是找政府,政府不理会怎么办?
普通人平常心 发表于 2013-6-25 19: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强拆固然不近人情,但你老“钉"着,让别人怎么活?天天笼罩在灰尘中,何时能完工!一己之利,伤及N人,同情 ...
谁也不愿意这样,但我维护自己的权益总可以吧!最起码大家要在公平、合理、有保障的基础上再谈,从拆迁办和开发商那里我看不到诚意和信任!!!!
不要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不要把自己的成功建立在别人的牺牲上,我们可以付出可以奉献,但是要付出给真正需要的人,如上不起学的孩子,被病痛折磨的病人,地震等自然灾害的灾民,而不是玩弄资本的房地产开发商。
我觉得谁对谁错已经不重要了,看着大家搬就搬吧!
顶着到头来自己吃亏,还被人骂!!
你咋个还不反啊???都这么久了.反啊??????????????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看懂了就不觉为奇了
就是因为陆良人的各种短视,各种自私,才导致这么多年的城市建设受到严重制约。想想陆良做为云南第一平坝,得天独厚的优势竟然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总有那些钉子户的,其实想想也有的人是太贪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