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乐 发表于 2013-4-25 11:42:47

这种情况是会有,双方都有责任
最好的办法是,联合多家住户到物管进行协商,落实用户的权益和物管的职责,并且要有文件公开,
只有明明白白,才能长治久安
如果确实物管失职,户主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可以拒交物管费甚至法律起诉
中国人办事就是很多情况稀里糊涂,不明不白

yangqigang 发表于 2013-4-25 12:15:00

物管费冒交了

天堂浪子 发表于 2013-4-25 13:38:07

.................{:victory:}{:victory:}

牵你的手 发表于 2013-4-25 14:58:52

陆良偷电单车的小贼太老火了,太猖狂了,是该收拾一下

牵你的手 发表于 2013-4-25 15:01:35

靠物管是整不成的,只能靠自己的运气喽。

- 哆哆他妈妈。 发表于 2013-4-25 15:56:25

如果你停停车场被偷了,他们就会赔你的。

欢欢乐乐 发表于 2013-4-25 16:40:08

“物管只负责收物管费和看着大门别让人抬走了,其他一概不管。”大部分小区的都这样,没出事大家都好,出了事去找他就装孙子。

西雅图丶 发表于 2013-4-25 16:42:03

还是老火啊

顶你个肺 发表于 2013-4-25 17:12:27

沫沫~ 发表于 2013-4-26 10:24:03

我都后悔在那买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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