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说都是乱不清啊!
家丑不可外扬!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自己承担!最多给点精神损失费,都成年人happy,不要说你不懂事~~~~~~~·
Load 发表于 2012-8-26 18: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给是陆良的?
是呢
{:tongue:}
当初何必省那两块钱
{:tongue:}我不懂法律,最好的办法是他们两个结婚{:biggrin:}
这种事情只有和稀泥巴喽。
老实交代,这个人是不是你自己? {:lol:}
怎么我就遇不到这样的好事啊 {:lol:}
结婚算啦 到这个地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