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马日的些胃口太大了,20-200,你罚个50给个教训得了,一来就150,坐腿肉可以秤5.5公斤了,三单生意就够杂种些去脖子街搓一顿了。
小燠 发表于 2012-6-7 18: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摄像头
NO!比摄像高级多了,肉做的,全自动机器!还会写字呢!
Load 发表于 2012-6-7 17: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三个字母一打出来,你就暴露了
暴露就暴露,怕他吗?
小燠 发表于 2012-6-7 18: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摄像头
人!
ggyy123 发表于 2012-6-7 20: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还是你厉害!{:5_235:}
这些GRD执法不公,
陆良睿智科技 发表于 2012-6-7 17: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不懂。!!
R他妈的,师古街上从来不被抢的,昨天6月13号突然来了三条狗,把老子咬了
本帖最后由 ryan 于 2012-6-14 18:20 编辑
抢人还有固定金额的,没见过。
黑社会有组织犯罪?
唉...这个社会就是讨这些扯球蛋的黑社会份子弄得鸡犬不宁,政府也该出来管管了,还让不让人活了?
这种应该是大案子,你没报警吗????
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