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家的人 发表于 2012-2-16 13: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你出来拦啊!
如果政府授权的话,我倒是愿意来当民政执法队的队长兼教导员!
思想不变是没用的。
独孤一秋 发表于 2012-2-16 13: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思想不变是没用的。
改变思想要从心灵深处去接受新事物带来的好处才能奏效!
的确是这个现状,相信大部分老百姓都支持火葬条例,就是现在没有严格执行火葬制度,相信在不远的将来这一陋习会逐步得到遏制……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由来已久的陋习,求速效,短期改变,是不可能的!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的计划生育国策的执行,不是象今天,发个通知就可以了!
社会稳定。才能官位稳定,这个马蜂窝谁来捅。
顶一个啊!
本帖最后由 陆良007 于 2012-2-17 13:13 编辑
这种传统俗称“白喜事”的好处就是让人们在忙中不去想失去亲人的痛苦,在花钱中体现对人生命的尊重,不大肆操办一下颜面何在,情何以堪。有钱大办,没钱小办,总之不能太冷清。试问?有谁敢冒陆良之大无韪去背一个“不忠不孝”的名声呢。
神头二五杨状元 发表于 2012-2-16 11: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实在看不下去陆良人丧葬的如此霸道和浪费啊!
你是殡仪馆的托吧
叫城管嘛,多少年的风俗说改就能改的嘛!这就好比你叫当官的以后别贪了,可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