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渣,抓的好,为警察叔叔点赞!
现在的小年轻,书么不好好的读,就是出来做贼打劫的
劳教应该是针对这一系列犯罪活动最基本的惩罚手段,个人觉得不应该被废除。
伊洛 发表于 2016-3-6 10:01
劳教应该是针对这一系列犯罪活动最基本的惩罚手段,个人觉得不应该被废除。
终于被所谓的媒体和喷子吵了废除掉了,到最后哪个吃亏,大众百姓吃亏,也说不定当初炒作的人也会吃他们的亏。
伊洛 发表于 2016-3-6 10:01
劳教应该是针对这一系列犯罪活动最基本的惩罚手段,个人觉得不应该被废除。
终于被所谓的媒体和喷子吵了废除掉了,到最后哪个吃亏,大众百姓吃亏,也说不定当初炒作的人也会吃他们的亏。
只想问一下,对于这种缺乏教养的贼,会判几年,应该多判几年,让社会多安静几年。
剑兰 发表于 2016-3-6 10:47
终于被所谓的媒体和喷子吵了废除掉了,到最后哪个吃亏,大众百姓吃亏,也说不定当初炒作的人也会吃他们的 ...
提倡人性化尊重人权是好的,但不能因为追求人性化而放松了对罪恶的惩罚,一个过分宽恕罪恶的社会必然会成为犯罪滋生的温床。虽说乱世用重典,但和平年代也不能松懈。
取消劳教,就是纵容犯罪分子犯罪。
曾经的曾经 发表于 2016-3-7 20:25
取消劳教,就是纵容犯罪分子犯罪。
就是,劳教是中国特有的一种法律缝隙间得填补,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对大法不犯小法不断法律处理不了的这种人的惩罚,现在好了,达不到法律规定任由其在外祸害百姓。任由其危害治安都束手无策了,既然法律都无可奈何的你叫警察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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