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花茶 发表于 2016-2-15 17:33
你想象力真丰富,发病休克可以从培芳医院到收费站肇事三起造成三死三伤,如车不翻,说不定还有人受伤
确实是,
该杀,陆良这个乱地方政府太腐败了,这些都是小事,因为死了人才显示出来。
这陆良社会真他妈的乱……既然有病就不应该开车,伤了自己,害了别人,这人生真悲催啊!什么事都是从意外开始的,你让别人理解你,那你们想过其他无辜的?他们就是活该?
Blue九天 发表于 2016-2-15 20:33
人家带老人来中医院看病,病还没看,却遇到了这横祸,白发人送黑发人啊!悲剧啊!!!
可怜老
怕是现急出的疯病吧,可怜了亡者及家人!TMD这是人开的车吗?杀一百次不为过
腐败。
有病还开车,开TMD车,有病的人开车,人就是走在店铺外也会危险。以后,大家还是走路小心。
不高兴! 发表于 2016-2-14 13:39
首先,愿逝者安息。
无辜归无辜,话题转变一下。
如果他们是走在人行道上,会有这个事吗???????? ...
说的非常好,他们把路当成自家的
现在突发事件太多了,我都很久没出门了
该换换县交警大队的领导啦,官位做久啦麻木,换一个新的领导来,“新官上任三把火”,县公安局党委给交警大队换换领导班子吧,可能陆良的交通会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