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头像 发表于 2015-1-26 11:52
这尼玛写的也太好了,可以给杂志社投稿的水平,代入感很强,看醉了
谢谢夸奖{:hx:}
zgx540612 发表于 2015-1-26 10:11
创作方法大有长劲,与小说很相近了!但对于“幽与明”的主题描写还较漠糊,结尾也突然了些,使人不知是梦还 ...
老师看的很准,的确有些地方没有把握好,可能是喝酒后又是大半夜,脑子不太清晰
爨客居 发表于 2015-1-26 11:56
老师看的很准,的确有些地方没有把握好,可能是喝酒后又是大半夜,脑子不太清晰
哪以后少吃点酒就好了!{:5_205:}
zgx540612 发表于 2015-1-26 12:24
哪以后少吃点酒就好了!
嘿嘿
爨客居 发表于 2015-1-26 12:25
嘿嘿
{:5_205:}
故事又一次说明出个道理:不要跟男票吵架,或者说吵架不要站在大街上…不然连男票都找不到你。
墨斗 发表于 2015-1-26 14:21
故事又一次说明出个道理:不要跟男票吵架,或者说吵架不要站在大街上…不然连男票都找不到你。
啧啧……
感觉是女人自己出走了。
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5-1-28 22:58
感觉是女人自己出走了。
我想了想,可能是那女的神经有问题……
爨客居 发表于 2015-1-28 23:34
我想了想,可能是那女的神经有问题……
不可能,应该是有人了,你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