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狼 发表于 2015-1-27 22:12:52

彼岸花又开 发表于 2015-1-26 10:13
听说这小女孩的QQ 被人盗了进去把里面的证据全部删除,还有日记本,手机也不见了,所有证据都被毁灭了!校 ...

还有,警察不会傻得公开证据。请尊重死者遗书,毕竟内容不堪。她在学校不用手机的,放在家里,你说谁毁灭的?小女孩真可怜,死了父亲都要利用。

pyl7306 发表于 2015-1-28 18:41:52

半轮月 发表于 2015-1-31 12:55:26

人生苦短,愿你在另一个世界没有痛苦!!!

淡定_D2xnc 发表于 2015-1-31 15:01:31

谁不爱自己的子女,只是教育的方法和方式不同而已,孩子未满十八周年父母把监护权和监管权托付给校方,孩子在学校出事校方有直接责任,监管不到位生活教师失职沒有直接疏导指引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其次事发当晚孩子情绪不对时未通知家长,第三孩子们寝室时巡视力度不佳,玩忽职守。个别教师还诽谤其家庭不幸,重伤天下父母心,虎毒不食儿,追根到底中国教育出问题了,由点到面令人堪忧,孩子用死抗击习俗的丑陋与无耐,愿你在天国里找到籍慰,安息吧孩子!!

alone向前 发表于 2015-2-3 22:26:36

中国硬式教育弊端严重

coming 发表于 2015-2-7 16:26:59

可怜啊,该好好反思

狂躁的太阳 发表于 2015-2-9 08:35:39

跳楼这女孩子就是我们村的,本人在这里不做什么评论。只觉得小女孩太可惜了。

轩小夕 发表于 2015-2-9 18:47:44

据我所知。 女孩自杀是因为家庭原因。 爸妈离婚。 妈妈改嫁。 每个星期的生活费问爸爸要。 爸爸说问你妈要去你又不是我生的。 问妈妈要。 妈妈说问问爸爸要去。不要来问我要。 所以你还心理承受不了。就自杀了。 听说还写了遗书

我的ID最NB 发表于 2015-2-9 23:19:43

李炫彤83 发表于 2015-1-25 20:02
这年头,学校没有把学生的生命摆在第一,而是把赚钱放在第一,悲哀呀,可怜的小女孩。

指望学校背负那么大的责任,另一方面是不是家庭教育根本就指望不上?

我的ID最NB 发表于 2015-2-9 23:33:13

本帖最后由 我的ID最NB 于 2015-2-9 23:36 编辑

在这个帖子里其实我注意到两个ID,图片如下,二人的注册日期出奇的一致,观点出奇的一致。
上述两个一致,让我相信这个楼里肯定有利害相关人。
问鼎兄弟是论坛老人,混论坛的都知道他的老照片系列。我相信问鼎兄人品。在这个问题上,烦请尊重事实和法律,尊重逝者。待事实查清之前,你我说了都没用。
同时,建议以下两个ID保持低调,公安机关只是不想认真查你,你说的一切,在网上都有痕迹。我相信公安机关的侦查能力,不要指望临时发几个帖子就能左右公安机关对事实的侦查。不要太幼稚,及时收手,不要落个毁灭伪造证据的罪名。
在责任方面,这个社会是法治社会,学校有无责任?家庭有无责任?各方应负多大责任,相信还是有法律自有公论。即使证据被销毁了,相信公安机关同样有能力恢复相关的证据。做掩耳盗铃之事,妄图欺人,其实自欺而已。
最后,奉劝二位新手注意论坛规则,不要坏了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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