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正百姓梦 发表于 2019-11-26 18:01:29

请教司法、法律专业人(求惑)

最近国家发布的新《法官法》 、《检察官法》 及 《法官检察官惩戒条例》与《民诉法》209条第2款发生矛盾,应该怎么解决,谁优先,谢谢!例如:想举报投诉某检察官法官违法,而该条款说不受理。qq:11436353792019.11

︶ㄣ荔枝↗ 发表于 2019-11-27 08:49:29

前法和后颁布的法律相抵触的。以后颁布的为准。

zgx540612 发表于 2019-11-27 17:09:38

做为专业法,专业人员办案都有严格的办案程序以杜阻其违法办案。如你举不出十足的程序违法证据和事实来,仅凭一些表面现象或怀疑举报,相关立案部门确实会依法拒绝立案的:当然,如果你证据确凿,也是可以通过其内控程序举报彻查并追究的……这二者的“特别法”和“普通法”存在,看似矛盾,但做为一种特殊专业公平的操作,还是很有必要的!只是你自己要费一点劲,搞准事实,并经专业渠道或程序才可进行罢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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